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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水运江苏”泰州建设工作推进会时间: 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 15:45:00嘉宾: 市政府副市长,海陵区委书记 孙群;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应柳;市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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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4:30嘉宾: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孔德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副市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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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泰州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时间: 2024年1月9日(星期二)9:00嘉宾: 市委副书记、市长万闻华,副市长周小慧,市政府秘书长钱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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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7预告【预告】泰州市政府副市长孙群谈“全面推进美丽泰州建设” 发布日期: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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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13:00嘉宾: 泰州市政府副市长 孙群,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荣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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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0-23 13:00:00嘉宾: 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沈峻峰,泰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夏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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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08-12 13:00:00嘉宾: 泰州市副市长 周小慧, 泰州市民政局局长 李新美


答:属于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验收;属于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办理消防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答: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等规定,个人应当提供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于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